深度透析电子合同法律盲区

文章发布于:Jan 24, 2018

如果您的企业正打算入手一家电子合同平台的服务,或者你即将签署一份电子合同,心里总会有这些疑问:电子合同数据会不会遭到篡改?签署后对方不认账应该怎么做?后期如果涉及纠纷,电子合同能否当做电子证据来使用?

针对这些问题,您需要深度了解一下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想要了解这些,需要从基本的概念入手,数字证书究竟是什么?数字证书是一个经证书授权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CA机构)数字签名的包含公开密钥拥有者信息以及公开密钥的文件。它的作用是用于多种加密场景(身份识别,加密传输、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等安全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这就是电子合同免遭篡改的重要一环。

那么。CA机构又是谁?为了确保在传输过程中,信息的机密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公开密钥加密机制被广泛采用。但因该机制涉及的公钥是公开的、需通过互联网传送,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则落在了公钥的信任问题上。所以,就必须有一个可信任的机构对任何一个主体公钥进行公证,证明主体的身份及其与公钥的匹配关系。CA就是这样的机构。为了确保公信力,CA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第三方性。


再回答下一个问题:后期如果涉及纠纷,电子合同能否当做电子证据来使用?

电子证据是存储于磁性介质之中,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诉讼证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根据这份司法解释,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从电子合同的特征看,电子合同必然属于电子证据。

虽然电子合同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但不同类型的电子证据所具有的法律效力不尽一致。如何让电子合同更具法律效力?

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是保障电子合同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及不可篡改性的重要手段。另外,由于证据链比单个证据有更高的证明力,把与电子合同相关的其他注册、实名认证、签署等环节所涉及的各项信息、数据进行即时的跟踪留存,且用电子签名进行加固。通过构建证据链的方式能进一步佐证电子合同的真实性,继而进一步增强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前面说完了大家最关心的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问题,真摊上事了,电子合同要如何举证?

在网上签署了电子合同,遇到纠纷后当事人需要举证,大家都会把电子合同打印出来作为证据材料提交,但作为数据电文的电子合同,一旦进行书面打印,打印文本就会被视为复印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复印件要成为具有独立效力的证据,必须要有其他证据作为补充、佐

换言之,除了原始合同(原始证据)之外,我们还应该采用一系列方式进行补充举证,这些方式有:

第一,由有资质的电子合同服务商出具证明,如:电子数据存证函。当纠纷发生、法院受理起诉之后,当事人就可以找电子合同服务商出具相应的证明提交给法院。

第二,证据的直接推送(包含仲裁、法院、调解中心等机构)有不少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和一些地方仲裁委、调解中心、法院机构达成了合作关系。因此,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将电子合同推送过去。

第三,电子合同服务商人员出庭作证。由电子合同服务商人员出庭作证,证明平台合法性以及操作专有性、电子签名运用于此平台的可靠性。如有需要,也可以寻求由电子合同服务商相关人员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