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批获得网贷备案资质平台”系传言,全国至今仍是零备案
文章发布于:Feb 9, 2018
8日下午,有媒体引源不实消息称“北京首批内定获得备案资质的平台约为10家左右。名单包括宜人贷、人人贷、有利网、积木盒子、网信普惠、首金网、海金仓等大中型平台。”对此,北京监管层表示,“并没有什么‘内定名单’,不管什么机构,一律按照标准来,合格一家备案一家”。
目前,北京网贷备案的程序是,由平台自行向监管方提出申请,在愿意接受监管方的逐项验收后,监管方以财政拨款的形式,外请第三方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平台进行逐条逐项的现场验收。验收工作顺序是以申请时间为标准,与平台规模的大小无关。
就验收平台的数量而言,每个事务所会被要求派出4人,北京监管方一个星期内可以现场验收20家平台,半个月(即一批验收)基本可以达到40家平台。4月,验收结果将由北京金融局与北京银监局共同盖章,届时,首批北京地区的P2P备案名单才会正式出炉。
从全国范围看,厦门、广东、上海、深圳、北京、江苏、江西、新疆等先后出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规定,虽有不少平台宣称已经完成合规,但就官方消息来看,至今仍是“零备案”。业内人士预计,在监管政策严厉加码背景下,首批备案平台或不超过400家。
有的人调侃,网贷备案之难,堪比上青天,那到底如何完成备案,中间要有哪些环节呢?
第一,在哪个部门备案。虽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是由银监会、工信部以及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但这并不意味着各地政府对金融备案没有“事权”。《指引》中明确表述金融备案的流程是: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向注册地金融监管机构申请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但是注册地金融监管机构包括银监局以及金融办,应该向谁备案呢?可能出现的选项包括双备案、单备案。
第二,在什么地点备案。根据监管政策文件,网贷金融机构需要在注册地进行金融备案。但是,不同省市历来存在金融监管力度不一、监管政策有出入、监管执行力深浅不同的情况,所以,不排除出现这样一种可能——某网贷平台通过变更注册地或者“买壳卖壳”的方式,转移到其他省份进行备案。
第三,备案准备些什么。按照备案《指引》规定,备案是银行资金存管和ICP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完成金融备案的P2P平台,才能申请ICP许可证以及与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虽然有些平台已进行“银行资金存管”,也申请到ICP许可证,但这也未必能够通过顺利备案,因为其中还有大额存量标的、撤销资金池、避免刚兑等相关要求。
第四,备案承担的风险。最大的风险就是备案不通过。监管机构似乎也预料到对网贷进行金融备案的风险,所以,希望风险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释放。在2017年长达半年多的网贷平台整改阶段,包括山东等地就出现了“P2P平台退出指引”等文件,合理引导P2P平台退出,逐渐释放风险,避免包括挤兑乃至社会风险在备案节点之前迅速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网贷暂行办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网贷平台电子合同须存放在第三方机构。而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各自推出的备案管理办法中,也都强调了对网贷备案的要求之一就是要完成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因此,电子合同存证也成了网贷备案的基础条件。
从行业角度看,由于近年来从事电子合同的民营企业越来越多,这在给行业带来繁荣的同时,也给市场埋下了潜在的风险,比如用户信息数据安全等,让不少平台望而却步,如何选择安全、专业、权威的电子合同平台,更是成了不少企业老总的烦恼。
2017年6月22日,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正式上线,2018年1月9日,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和签授权合作对外公布,自此,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市场化运营战略也迈入新阶段。国家互联网金融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表示,国家平台在电子合同行业有着全面的优势:首先,国家平台立场中立,不受商业利益操纵,有利于用户数据安全,不被窃取和滥用;其次,采用了备案各方认可的机制,司法效力强;再次,拥有国家平台优势,正在与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仲裁委等司法机构打通全证据链条。同时,这也进一步提高了电子合同行业门槛,必将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作为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的授权合作方,和签以国家标准重塑契约精神,通过数字签名+时间戳+第三方合同托管+出证等,将合力打造国内一站式电子合同保全服务提供商。目前,和签的1.0版本存证宝和签章宝正式上线,涵盖身份认证、数字签名、存证保全、文件加密、时间戳、司法服务等存证保全备案的系列要求,确保电子合同的合法、规范、保障。